自治区科协关于公布2026年科普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
各全区学会、协会、研究会,各高校科协,各有关单位:
按照《自治区科协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科普项目的通知》(〔2026〕47号)精神,经组织申报、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会议研究、公示等程序,现将2026年科普项目立项名单予以公布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各项目执行单位要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着力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,有针对性地开展“石榴籽科普服务”下基层系列活动、全区学会科普服务能力提升、宁夏科普大讲堂、科技志愿服务“智惠行动”、科普资源汇聚传播等工作,扎实推进项目内容落实落细。
二、请各单位按照项目要求,加强与科普部对接沟通,确定项目任务、填写任务书和绩效目标表(附件2、3)。任务书须明确项目目标、工作内容、考核指标、计划进度、预期成果等,明确经费主要用途、预算明细及测算依据,有关指标要具体、可量化。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科普专用资料和展品展具费、科普活动费、劳务费、保障经费等相关支出,不得用于人员工资、日常办公、购置办公设备、罚款还贷等支出。
三、请各单位依据本通知要求,落实项目经费专款专用规定,坚持厉行节约,加强绩效目标管理,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效益。
四、项目任务书及绩效目标表(电子版)由各项目执行单位于2026年4月22日(星期三)10:00前发送至自治区科协科普部邮箱nxkxkpb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某某单位—2026年科普项目(科普铸同心/全域科普行动)任务书”。经审核通过后,报送纸质版(盖章)项目任务书及绩效目标表一式三份。
五、各执行单位应于2026年11月10日前完成项目任务,并提交总结报告等结题材料。项目结束后,2026年科普项目由自治区科协科普部进行验收,出具验收意见。自治区科协将按照《自治区科协项目管理办法试行》,对各项目实施情况、项目成果等进行监督管理、总结验收和效果评价,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。
六、项目任务书一经审定,不得随意变更。如因不可抗力需变更项目内容的,应提前向自治区科协科普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,经同意后方可调整。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履行好主体责任,做好项目实施,加强跟踪管理,严格验收程序,确保项目取得实效,结题材料于2026年11月10日前报自治区科协科普部备案。
联系电话:0951-5085182、5085099
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自治区科协办公楼402(750011)
附件:1.自治区科协2026年科普项目立项名单和资金明细表
2.2026年自治区科协科普项目任务书
3.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2026年4月15日
